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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岗市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
鹤岗市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成立于2009-9-2,位于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200号,法定代表人胡春华,登记管理机关为黑龙江省民政厅。救助范围包括因公伤、病(牺牲、伤残)干警的救助(补助) 烈士子女,因公牺牲、伤残和特困英模子女的就学补助 干警(亲人)大病救助、困难补助、丧葬补助 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重大活动。

鹤岗市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基本信息
基金会名称:鹤岗市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
法定代表人:胡春华
成立日期:2009-9-2
信用代码:532300006926177215
组织住所: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200号
登记管理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
公募资格
业务范围因公伤、病(牺牲、伤残)干警的救助(补助) 烈士子女,因公牺牲、伤残和特困英模子女的就学补助 干警(亲人)大病救助、困难补助、丧葬补助 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重大活动。
税前扣除资格
税前扣除有效期--
慈善组织认定2017-8-31
电子邮箱地址42328719@qq.com
传真号
门户网站鹤岗市人民检察院
官方微博鹤岗市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
官方微信公众号鹤岗市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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鹤岗市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开展的公开活动:

ID公开募捐编号项目名称
1、512304007819005026A25001聚爱应急 善行鹤岗 ‘救’在身边
善款用途:用于鹤岗市行政区域内救援救助、应急处置、灾后重建及项目执行成本与管理费用。

2、51230422MJ0A90710XA24001开展“善行绥滨”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
善款用途:改善困难群众学习生活条件以及帮扶其他急难型、因灾型、支出型救助对象。

3、512304007819005026A24002“小膳大爱”困难学生午餐项目
善款用途:用于资助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中心校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午餐

4、512304007819005026A24001“善行鹤岗”慈善一日捐活动
善款用途:用于改善困难群众的学习生活条件以及帮扶其他急难型、因灾型、支出型救助对象。

5、512304007819005026A23001善行鹤岗——“中华慈善日”慈善一元捐活动
善款用途:改善困难群众的学习和生活条件

6、512304007819005026A20002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专项募捐
善款用途:用于购置防控防疫物资

7、512304007819005026A19003“世界清洁日”公开募捐活动
善款用途:为参与“世界清洁日”捡拾行动的志愿者购买捡拾用具

8、512304007819005026A19002鹤岗市慈善总会“让人民英雄的晚年更快乐”募捐活
善款用途:购买运动套装

9、512304007819005026A19001鹤岗市慈善总会“有爱”系列募捐活动
善款用途:为自闭症儿童筹建心理沙盘,为盲人筹建盲人阅读区,为失能老人筹建助浴设备

*非实时数据,最新以募捐平台公示为准!